龙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深入开展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5月19日下午,龙川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市纪委干部、县纪委干部、县消防救援人员共15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此次公开开庭的是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河源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原处长吕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业务经费开支为由多次非法占有河源市市场物业管理处的公款共280余万元;为亲友获得市场物业管理处租赁的某空地经营承包权提供帮助,该土地通过转租等非法获利共68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吕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吕某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此次庭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旁听人员 “零距离”“面对面”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用反面教材来时刻警示自己,自觉强化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庭审过程中,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神情专注,紧跟审判长的庭审节奏,认真观摩了各个庭审环节,并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庭审礼仪等进行全程监督。
下一步,龙川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活动,助推法治龙川建设,以法治建设助推龙川高质量发展。同时,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方式方法,加强接受监督意识,以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促进法院工作公开、公正,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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