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35名当事人获374.8万元!龙川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18日,我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向35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共374.8万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在现场见证了执行案款发放。
当天上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后,龙川县人民法院分会场随即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执行干警和财务人员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执行案款数额等信息,向到场的35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支票
▲银行代表向我院赠送锦旗致谢
▲申请执行人向我院赠送锦旗致谢
“感谢执行法官这么快为我执行到位案款!”执行案款发放现场,申请执行人罗某将一面印有“为民排忧,心系百姓”字样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员刘巧夫手中。原来,罗某等人与某水泥制品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该制品厂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罗某一家人生活陷入困难,无奈之下,罗某等人于今年6月向龙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员刘巧夫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便立即联系了公司法人,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使其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11月3日,双方在执行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近日履行完毕债务60余万元,剩余案款分三年还清。短短15天,罗某便拿回60余万元案款。11月18日,罗某特意带着锦旗来到我院致谢执行法官。
全国人大代表李舒强说:“通过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希望县人民法院继续发挥好审判执行的职能,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龙川农商银行副行长黄胜辉说:“今天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充分展现了龙川法院‘利剑出鞘 高效执行’的执法成效。前期,龙川法院与我们龙川农商行联合开展的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成效卓著,有效打击了逃废债行为,为维护金融安全和打造诚信社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院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始终保持高压的执行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11月16日,共受理执行案件1505件,同比上升22.86%;结案1149件,同比上升23.55%;累计发放执行案款1333笔,总金额达6674.79万元。
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骆政说:“我院将始终秉持依法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不断改进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争取将更多的真金白银尽快、尽早地兑现给胜诉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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