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龙川法院宣判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20-04-17 已浏览:276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4月15日上午,龙川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邱某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审判的首宗涉疫案件。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4日至15日,被告人邱某彬在明知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防疫口罩出售,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许某城6550元。收款后,被害人许某城多次催要口罩,被告人邱某彬敷衍对方最后将对方微信拉黑,并将诈骗所得用于偿还债务,被害人许某城发现上当受骗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20日,被告人邱某彬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3日,被告人邱某彬退赔全部赃款。
被告人邱某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虚构售卖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且涉案被害人损失已得到退赔,综合被告人邱某彬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进行,视听信息传输稳定、录音录像画面清晰、流畅,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我们严正警告企图利用此次疫情获取非法利益的不法分子,别做“发疫情财”的黄粱美梦,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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